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635页(230字)
指由*科学要素即科学劳动者、科学仪器(或科学工具、手段)和科学对象所构成的科学认识的过程。
科学认识系统不同于一般认识系统,不仅在于它的构成要素有如上所述的特殊性,还在于它是立基于科学实践(科学劳动)之上,其认识成果表现为精神产品的科学概念、原理和理论体系。科学认识系统的上述特征决定它是一动态系统。它在其自身诸要素的相互作用下与外在条件和环境经常不断地进行信息交换,使其既具有自身的稳定性又具有开放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