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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实用主义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5:52:16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772页(788字)

亦称“新实用主义”。

逻辑经验主义的一个变种。主要代表人物有奎因、古德曼和派普(Apapi)。本世纪30至40年代,随着逻辑经验主义的核心团体-维也纳学派的解体,许多逻辑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迁往美国,美国成了逻辑经验主义运动的新的中心。在传播过程中,逻辑经验主义逐步与作为美国特产的哲学:实用主义结合起来,并在美国哲学界取得主导地位。奎因作为逻辑实用主义的创始人,在逻辑实用主义形成过程中,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他原初是逻辑经验主义者,后吸收了实用主义的观点,转而对逻辑经验主义的一些传统观点提出尖锐的批评。

但他并没有彻底抛弃逻辑经验主义的立场,而是用实用主义的观点补充逻辑经验主义,把实用主义和逻辑经验主义结合为一体,从而形成了逻辑实用主义。逻辑实用主义有下列几个特征:(1)在对科学的客观内容的理解上,逻辑实用主义坚持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认为科学问题是语言问题,而不是事实或客观世界的问题。但它又吸收了实用主义的看法,把科学概念系统看作一种根据过去经验来预测未来的经验的工具,认为一切科学假说或理论都是一种方便的语言形式的问题。在否认科学的客观内容这一点上,逻辑实用主义比逻辑经验主义走得更远。(2)在对科学知识的看法上,它与逻辑经验主义一样,坚持经验主义立场,承认科学依赖于经验和语言。但又认为在科学系统的各种命题中,只有经验命题和物理命题有经验内容。

当这样的命题与经验不符时,人们有选择的自由,这种选择只遵守保守原则和简单性原则,而没有任何客观标准。(3)在本体论问题上,逻辑实用主义与逻辑经验主义一样,反对从哲学上讨论本体论问题,但却提出“本体论承诺”,主张从语言角度研究本体论,认为本体论也象其它任何科学理论一样,不应以是否与实在相符作为取舍标准,而应当以是否方便有用作为标准。逻辑实用主义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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