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黎族经济
书籍:中国黎族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6 20:18:35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国黎族大辞典》第398页(491字)
解放前,封建经济在黎族地区占主导地位,经济单一,且发展极其缓慢。
黎族以种田耕作为主,农民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劳动生产。主要种植旱稻、“山兰稻”、蕃薯、木薯、玉米、水稻等,生产工具有犁、耙、锄头、镰刀、钩刀等,但大部分地区仍普遍使用木耙,耕作制度落后,水利设施缺少,很少中耕施肥。
单造水稻占多数,“山兰稻”亦占一定比重。
黎族的家庭副业主要是手工业(如编织藤萝、鱼网、制造木耙等),饲养家禽家畜,捕鱼狩猎。
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发达,在本民族内部以实物交换为主,在今琼中、保亭、乐东3县相连的五指山腹心地带,直到解放前夕还保留着原始公社制残余的“合亩制”。“合亩”是汉语的意译,黎语原称“纹茂”,意即家族,一般叫做“翁统打”,意为“大家一起做工”或“大家的田”。合亩地区以合亩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生产工具简陋,收割时使用手捻小刀逐穗捻割,不少地区以“牛踩田”代替犁耕;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薄弱,粮食产量很低,在整个黎族地区,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力低下,封建的生产关系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