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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师范学校

书籍:中国黎族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21:41:24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国黎族大辞典》第139页(1604字)

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她的前身是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创办于1954年3月15日,于今已有40年的历史。

40年来,学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这是共产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党的民族政策的胜利。

1954年2月,在原自治州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州师范学校筹建委员会正式成立。同年春秋两季,各招一个初师班,学生共108人,其中回族7人,其余为黎族。教职员工7人。

校舍5间,全尽茅房。校址在今通什市。

1955年初选定现校址,开始筹建瓦房校舍。1957年7月,第一届初师两个班共92名学生毕业,海南黎、回族人民开始有了自己本民族的教师。

1956年后,每年秋季都招收300至600不等的黎、苗、回、汉族学生,到中师部培养,学制都是3年。从1967年至1972年,因“文革”影响中断招生。1978年后,学校复办,并办起了自治州师范大专班。1982年,自治州师范“一分为三”,分为自治州师专、通什教育学院和自治州师范3间学校。

自治州师专迁到广东民院旧址,通什教育学院和自治州师范一起在自治州师范校址上办学。

1987年底,自治州撤销。1988年4月,海南建省,学校易名为海南民族师范学校。除继续在原自治州9个县、市招生外,还从琼海、万宁、儋县、屯昌等四个县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为适应四化建设需要,1982年后,学校除招收普师班外,还招收幼师班、美术班、音乐班,实行多种学制并存,以3年制为主,兼有2年制和4年制。

1985年前,学校为科级事业单位。1985年后,学校升格为自治州的局级学校。1989年4月,海南编制委员会下文确认我校仍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学校组织机构,党内设党总支,下属两个支部;行政系统设立四个科室——政教科、教务科、总务科和办公室。

还有团委和工会等机构。

现在,全校有17个教学班,其中普师班10个,幼师班3个,美术班3个,音乐班1个;有学生706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40%,有教职员工132人,其中专任教师69人,高级讲师7人,讲师23人,助理讲师和教员39人。

学校占地70亩,建筑面积13009平方米左右。

现有教学楼两幢,宿舍楼5幢,大礼堂1座,运动场1个。有钢琴6部,手风琴60部,脚踏风琴50部,摄像机1部,录放相机3部,计算机5部,还有理、化、生物实验仪器,总价值40万元左右。另外,图书室藏书3万多册,阅览室有报纸60多种,杂志300多种。

办学40年,有30届学生毕业,人数近9703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4895人,占学生总人数50%强,汉族学生4808人,占学生总人数50%弱。

这些毕业生,绝大多数分到原自治州9个县、市,成为当地普及小学教育的主要力量。他们中间,五、六十年代毕业的,不少人成了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班主任或全国先进教师。近年毕业的,不少人亦成为学校或市县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

近年来,学校领导班子遵照上级关于“团结、改革、前进”的要求,提出“学高为师,品端为范”的校训,“尊师爱生,团结文明”的校风和“勤奋、刻苦、求实、创新”的学风,落实德育为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师范性,加强实践性,注意民族性,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为把黎、苗、回、汉各族人民的子女培养成为合格的小学、幼儿园教师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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