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收分成
书籍:简明经济百科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12页(239字)
实行“总额分成”体制,预算执行结果,实际收入总额超过了收入任务,超收部分按一定比例留给地方,作为地方机动财力安排使用。
超收部分的分成办法,历年有所不同。1959年只规定了“总额分成比例”,没有另定超收分成比例。1976年对超收部分另定分成比例,规定地方总额分成比例在30%以下的,超收部分按30%计算分成;总额分成比例在70%以上的地区,超收部分按70%分成;总额分成比例在30~70%之间的,超收部分按原总额分成比例计算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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