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黎的生育
书籍:中国黎族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21:41:55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国黎族大辞典》第144页(573字)
白沙黎族自治县的本地黎妇女在怀孕以后就不再从事粗重劳动,以免操劳过度时影响母子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有一些禁忌,如放柴入火灶,要先放柴头,否则分娩时就会难产或婴儿出生后即死亡。分娩时是坐产。解放前多找同村的老老妇人帮忙,断带时先用头发缚住,然后用竹片割断,不论什么竹片,男女婴都可以适用。胎盘放在藤织的“刀囊”内,上盖以火灰,用白藤紧缚,悬挂在村边山岭的树上,不能让狗吃掉,产妇身体好的就自己拿去,不然由丈夫或家里老人拿去也可以。
婴儿出生以后,用热水洗身,产妇也用热水洗身、洗脸,20天以后才能用冷水沐浴。12天以内产妇最忌打破饭碗、土锅,否则就会引鬼,以致孩子生病或夭折,30天以后产妇才能下田工作和参加其他的生产劳动,因为产妇产后身体衰弱,过早地劳动容易生病。
产妇如遇难产,先吃一种草药,如仍不能分娩时,就杀一小鸡,盛酒请道公在村边做鬼,求祖先鬼保佑。分娩后,在门外插青树叶,丈夫在三天内忌入产妇的房,外人在12天内忌入产妇的房,否则打猎时就会一无所获。
在饮食方面,分娩后12天内只能吃盐,12天以后才能吃木瓜(使产妇多乳)和“白鳞鱼”、“石鳞鱼”,并把头尾割掉,用火烤吃,未生育的母猪、山猪、鸡等也可以吃,二三月后才能吃糯米或糯米酒,120天以后饮食才能如常,但须在6个月以后才能吃酒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