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信用券

书籍:法国大革命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09:2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法国大革命史词典》第18页(365字)

督政府发行的一种新纸币。

信用券以尚未售出的国有财产为保证金。人们只要缴纳与票额相等的银币,即可承购国有财产。共和四年风月28日(1796年3月18日)政府发行总额为24亿的土地信用券,并且勒令与硬币同样使用。信用券持有者可以从国有财产中,按照1790年地租的20倍申购土地,按照同年房产税的18倍申购房屋。

3个月后用来偿还指券债务,偿还比率是土地券一法郎对指券30法郎。但人们不信任土地信用券。

政府制订法令,对于不承认信用券面额的人加以严惩,禁止买卖金银,否则罚款。由于人们对抗法令,结果土地信用券值迅速下跌。

共和四年热月5日(1796年7月23日),督政府被迫恢复货币自由。共和五年雨月16日(1797年2月4日),政府宣布停止使用土地信用券,持券人按20苏换100锂的比率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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