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布利

书籍:法国大革命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09:48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法国大革命史词典》第23页(566字)

法国政治社会思想家

早年曾受神职,任路易十五大臣、红衣主教唐辛私人秘书,因一度从事外交工作,着有《建立在条约基础上的欧洲公法》(1748年)。此后专意着述。

其《就政治社会基本的和自然的秩序向经济哲学家质疑》(1768年)、《论立法或法的源起》(1776年),象卢梭那样,从自然斌予人的幸福等出发,指出私有制造成公民财产和地位的不平等,是政治社会一切罪恶的根本原因;认为自然要求人们走向财产共有,并希望通过立法,消除虚荣、贪婪、奢侈,恢复美德,实现人结成社会的社会品质。

1758年写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1789年革命有重要影响。

书中提出一切东西中最重要、最高尚的是理性和自由:理性是能够指引我们走向幸福的唯一指导,自由是运用理性的保证。他抨击暴政,主张召开三级会议,制订限制君主权力的基本法和保证公民平等的法律。

提出:“强权不是神圣权利”,“公正的原则允许人民拿起武器,反抗破坏法律或滥用法律来窃取无限权利的压迫者”。1789年布利全集出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有3种版本。

共和三年、五年都出过《全集》(共15卷)。1790年《指南报》称他是大革命的预言者和促进者。罗伯斯比尔、圣茹斯特都深受他的思想影响,而巴贝夫则成为发挥他的平等学说,进而从事“平等派密谋”的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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