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税

书籍:法国大革命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22:13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法国大革命史词典》第145页(316字)

旧制度下征收的一种税。

包括:1.王室军役税,征收对象不包括贵族、教会和王室直辖地,每年的征收总额由国王按财政需要在《军役税敕书》中规定。军役税额增长极快(1484年为150万锂,1780年为6400万锂)。到18世纪,由于富有的资产阶级纷纷逃税,军役税的重担完全落在穷人头上。2.人头税。1595年开征时作为战争的附加税,1601年成为定制。征收对象为王国全体成员,包括王太子及王室成员。

税额按纳税人收入计,共分22级,每级均有固定税额。3.什一税(1710年曾一度征收),二十分之一税(1749年开始征收),均按土地及官职收入征收,主要征收对象为贵族、资产阶级大业主。

大革命中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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