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议会

书籍:法国大革命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24:1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法国大革命史词典》第170页(384字)

大革命初期的立法机构。

1789年7月9日由三级会议转化而成。7月14日巴黎起义胜利后,正式成为全国最高立法机关。

由君主立宪派领导,着名代表人物有米拉波、拉法耶特、西哀耶斯、巴纳夫、巴伊、拉梅特等。议会为改造旧制度,创立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作出巨大贡献,确立起着名的“八九年原则”。它忠于网球场宣誓的誓言,主要任务是制定宪法。随着宪法内容的逐项制定,遵循由1789年《八月法会》和《人权宣言》所确立的方针即“八九年原则”,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包括改造政府体制、消灭等级制度、打击原特权等级、废除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实行经济自由原则等等,基本上完成了预定的革命目标。

在此基础上于1791年9月3日完成制宪任务。9月17日宪法生效,9月30日闭幕,让位于据宪法选举出的立法议会。制宪议会自己决议,全体成员一律不进入立法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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