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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南合作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37: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5页(1278字)

大多数地处南半球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

南南合作是南方发展中国家在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新型经济合作关系,也是促进南方国家集体自力更生,推动解决南北关系矛盾的有效措施。南南合作包括双边合作、区域合作和跨区域合作,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方发展中国家有共同的历史遭遇、一致的发展目标和现实的合作基础。

曾长期遭受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剥削、掠夺和压迫的南方国家经济十分落后,在获得政治独立后仍受到国际经济旧秩序的严重束缚,发展民族经济的任务异常艰巨,为此,南方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奋斗目标。

虽然南方国家幅员辽阔、资源丰富、市场广大,但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综合国力落后,单凭各自的力量难以改变现存的国际旧秩序,只有加强相互之间各个层次的团结合作,才能促进经济共同发展,推动南北对话和双方关系的改善,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在1955年召开的万隆会议上,亚非地区的发展中国家首次提出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加强经济合作的主张。60年代不结盟运动和77国集团建立后,南方发展中国家开始了整体性的国际经济合作,在联合国第一届贸易和发展会议上正式呼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70年代,不结盟运动和77国集团召开了一系列会议,提出集体自力更生口号和南南合作的行动纲领,双边的、区域性的,跨地区的合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80年代以来,南方发展中国家面临严峻的经济形势,又在多次南南合作首脑会议上讨论合作的原则和方向,提出具体的合作方案和措施,总结了南南合作的经验和教训,并公开宣布要把南南合作同推动南北对话结合起来。至此,南南合作的任务和目标已十分明确:要按照集体自力更生的原则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加强相互间的多方位合作,共同发展经济,用一个声音说话来提高南方国家在南北对话中的地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南南合作的具体方式是,加强现有经济合作组织,探索行之有效的合作新方式,根据互惠互利原则从团结合作中获得平等的利益。南南合作还要求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困难予以优先照顾,集中资源和资金帮助所有发展中国家改善经济状况。

30多年来,发展中国家通过南南合作建立了大批双边的、区域性和跨区域的组织,原料生产和输出国组织以及金融货币组织,在贸易、生产、金融领域的合作日益广泛,促进了经济发展,巩固了政治独立。南南合作把130多个国家分散的、有限的力量集合成整体力量,减少了对发达国家的经济依赖、有利于摆脱发达国家的剥削和控制,也协调了同北方国家对话中的立场,推动了南北关系的发展。目前南南合作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有些是来自于内部发展水平的差异,有些来自于本身利害关系的矛盾,还有些则是来自外部的干扰和障碍。但是只要南方发展中国家坚持以建立平等互利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为目标,团结合作,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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