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国际惯例词典

外交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37: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16页(1208字)

代表国家利益的国际交往,通常指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外交代表机关等进行的诸如访问、谈判、发出外交文件、缔造条约、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对外活动,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实现国家的对外政策。

现代外交开始于18世纪以后的欧洲。今天世界各国外交所通行的一整套制度、惯例和形式,都是在欧洲各国之间首先形成和实行,然后推广到世界各国的。

外交作为实现国家对外政策的重要手段,其具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际谈判和协商,包括双边谈判和多边会谈。

有人甚至认为“外交就是谈判的艺术”,国家间无论是友好关系的建立和发展,还是矛盾、冲突的最终解决,都要经过国际谈判来实现。谈判与协商的方式多种多样,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或者两者同时并用;可采取双边形式,也可以采用有若干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的多边形式;可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亲自参加,也可由外交部长、驻外使节或临时派遣的全权代表出席。值得注意的是,当今各国间的最高级会晤、磋商等日益频繁,这种外交谈判和国家协商形式,因其在国际生活中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而受到世界各国的瞩目。

国际上的公约、条约、协定,一般都是广泛的国际谈判和协商的产物。

第二,参加国际组织。

参加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及其活动,已成为各国表达本国立场、态度,贯彻本国战略和政策的重要内容。参加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等国际性经济合作机构,已成为各国加强彼此之间的经济联系,取得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一个来源。

一些地区性的政治、经济组织,对该区域内的各国的政治经济的关系更为直接,一些国家把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包括军事集团,作为推行本国战略和政策的工具。

第三,信息传递。

具体方式包括发表声明和谈话、发表新闻公报、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员和文书往来等。通过这些口头、书面,直接与间接的方式,向有关国家传送本国认为对方应当了解的信息,同时,了解对方的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是避免国家间因信息不明产生误解以至发生矛盾和冲突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关系紧张时更是如此。

为了保持信息畅通,美国和前苏联之间还专门建立了“热线”,即使是在关系最紧张的时期也不中断联系。

第四,以法律为工具从事外交活动。对国际经济法等国际私法的了解和运用可以使国家在对外经济、民事活动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国际公法虽然不像国际私法那样对各国的国际活动有较强的约束力,但了解和恰当使用国际公法,也可以使国家在国际斗争中做到“有利、有理、有节”,从而有利于实现对外政策的目标。

上一篇:外交关系 下一篇:国际惯例词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