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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官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38: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0页(742字)

使馆中负责与驻在国军事部门进行联系和交涉的外交官,其外交衔级通常与参赞相当。

武官既是沟通两国军事机关之间关系的外交官员,又是使馆馆长的军事方面的顾问。武官由一国军事部门派遣,并由该国军事人员担任。

武官可分为陆海空三军武官、国防武官、技术武官等不同职称,并可设相应的副武官。

陆海空三军武官或国防武官代表派遣国武装力量的整体;军种武官、技术武官分别代表所属军种或军事技术部门。

在同一使馆有数个武官时,由国防武官或某一军种武官担任首席武官。

武官由派遣国委任并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派出。武官的使命是从事军事外交工作,代表本国军事主管机关,同驻在国军事主管机关进行经常联系和有关军事问题的谈判。在驻在国举行军事检阅、演习时,代表本国的军队和军事主管机关参加观礼或视察,并得以合法手段调查与军事有关的情况。

武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但应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尊重驻在国的法律。

武官的办公机构为武官处。

武官处是使馆的组成部分,由武官、副武官、武官助理、武官秘书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武官处在行政上接受双重领导,即使馆馆长的领导和国内派出部门的领导。

武官、副武官以及武官处人员与驻在国军方的公务交往和私人联系一般都应当通过该国武装力量主管外国武官的外事部门进行安排。武官希望会见军方人员,参观访问军事单位或设施,向军方询问有关情况,要求在驻在国旅行,一般均应事先向指定的军事外事部门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获准后方可进行。武官举行招待会、宴请或其他活动,如请军方人士参加,一般也要将请帖送军方外事主管部门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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