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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3: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58页(1202字)

关税是由海关机关根据一国的政治经济需要而对准许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

完整的关税制度包括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各国的出口关税制度基本相近,即除少数需要国家严格控制的商品外,其余均免征出口关税,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各国的进口关税制度因其执行不同的关税政策而各不相同。实行财政关税政策的国家主要着眼于国家的财政收入,保护关税政策则着眼于保护本国的产业,而自由贸易政策则主要着眼于促进国际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动,其特征是关税税率很低。目前,发展中国家和一些贸易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发达国家较广泛地采用保护关税政策。《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虽然允许各缔约国可以运用关税保护本国产业,但规定了一些限制条件,如各缔约国不得任意提高关税税率,也不能通过改变完税价格或货币折算方法提高各缔约方议定的约束关税等,同时,严格限制各种非关税措施。

我国重返关贸总协定后,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将受到大量限制,只能以关税作为最主要的保护手段。实行保护关税的主要方法有:为消除外国商品在短期内大量进口对国内同类商品的生产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而征收紧急关税;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商品、船舶、企业、投资或知识产权的不公正待遇而对从该国进口的商品课征报复关税;为抵制进行倾销的外国商品而征收反倾销税;为抵消进口商品于制造、生产或输出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奖励或贴补征收反补贴税等等。

关税制度一般包括:(1)关税征收方法。一般可采用从量或从价两种方法。

前者通常以应税商品的重量为计税标准,可分别选择净重、毛重或估定重量三种方式,同时配以实行定额税率。后者以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为计税标准,同时配以实行比例税率。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对进口商品完税价格的确定,规定了依次使用的5种方法:①以进口商所申报的并在发票中载明的商品成交价格为依据;②以同一时期从同一国家进口的同类商品的价格或类似价格为依据;③以同类商品在国内的市场销售价格加上因进口商品所发生的有关税费后所得的价格为依据;④以制造该种商品的原料费用、生产费用、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为基础估算的价格为依据。(2)关税税则。

关税税则是一个国家制定公布的关于征免关税的货物、禁止进出口货物以及关税税率的分类表,主要包括:号列、商品名称、计税单位、课税标准和税率等,通常对订有税收协定国家的进口商品适用较低的税率,对从没有订有税收协定国家进口的商品适用较高的税率。关税税则作为征收关税的依据,必须体现一个国家的关税政策。(3)关税征收程序。关税由海关征收,首先由进出口商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提出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提单、商业发票或海关发票以及有关证明,如原产地证明书、进口许可证或进口配额证书等;然后海关按照本国有关法令及规定,查验审核有关单证及货物,并进行估价及计算应纳税款;最后结算应征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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