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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3:1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59页(1044字)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1)在课税对象方面,纳入课征范围的所得按其性质大致有以下几类:①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津贴、补助等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③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因提供或转让专利权、着作权等特权而取得的所得;④财产租赁或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财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而取得的所得;⑤资本利得,是指个人因拥有股权、债权等而获得的所得;⑥生产经营所得(或营业所得),指依法从事生产经营而取得的所得;⑦其他所得,是指不属上述各项所得的其他所得。(2)在课征范围方面,按照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相结合的原则,对居民个人来自世界各地的所得全部征税,对非居民个人只就其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判断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是居住时间标准和住所标准。即凡在一国居住满一定时间的个人,或者凡在一国具有习惯性住所的人,不论是否属于该国公民,均应视为该国居民,承担全面纳税义务。

(3)在税率方面,为了充分体现征税的公平性原则,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但为了简化纳税手续,许多国家把累进税率的应用限制在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其他所得适用单一比例税率,也有将所有应税所得加总,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税负的累进程度取决于该国财富分配的集中程度。

财富分配的集中程度越高,相应税负的累进程度也高,反之亦然,两者成正比关系。(4)在费用扣除或抵免方面,个人所得税应以纳税人取得的净所得为课税对象。

因此,纳税人因获取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应予扣除。费用扣除项目,一般包括:①为维持个人及家庭最低生活需要而规定的标准免除额,此项免除额应按物价指数相应调整。②符合税法规定的医疗费用、意外损失、公益性捐赠、幼儿保育支出、私人债务利息等项目。③因从事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服务等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已缴纳的税金)等。

费用扣除的方法有的采用统一定额或幅度定额法,有的采用单一比例法或累进累退法,也有一些收入不扣除任何费用,如资本利得、中奖所得、偶然所得等。(5)在课征方法方面,个人所得税的课征主要建立在自愿纳税的基础上。因此,课征方法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主,对支付单位支付之所得,由支付单位实行源泉扣缴方法;对不属于扣缴范围的或难以确定其实际所得者,采取预估暂缴的方法,只要纳税人能提供确实证明多缴的,可依法退回多缴税款。

此外,对自行估计申报的纳税人,采取抽样或重点审核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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