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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机构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3:3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61页(623字)

税务管理机构是按其职责领域划分的。

在分税制的分级财政体制下,设有中央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两个相互独立的管理系统。(1)税务管理机构的分级与组成:在大多数国家中,税务管理的组织机构一般分为国家级、区域级(省级)、地区级(县、市级)和税务所四级。

(2)税务管理机构的业务分工:税收管理主要有五个职能领域:①核算与数据处理。负责原始纳税资料、数据的输入和处理工作,并向有关单位报告涉及中止提交申报表者(需申报而未申报者)、拖欠税款者(已申报但未及时缴税者)以及可能低报税款者的信息,并负责日常的稽核和提供统计数字。

其工作人员一般占40%~60%左右。②税款征收。

根据核算与数据处理系统提供的信息,由税务官员直接向中止提交申报者和拖欠税款者征税,其工作人员约占10%。③税务稽查,其主要目的是针对可能低报税款者通过税务工作人员的外部稽查或书面稽查找出低报的税款,其工作人员约占25%~35%。

④纳税人服务。主要负责向纳税人提供税收事务方面的知识,通常采用分发简单解释税法税则的书面材料,通过电话回答纳税人的询问,其工作人员约占10%。

⑤法律服务与上诉。负责对违法事件诉诸法律,并在法庭上为税务当局辩护,其工作人员占的比重很小。

在国家一级或区域一级的税务机关,还设有从事设计纳税表格的机构、管理与制定统计数字和信息流程的机构,经费预算和人事管理机构以及计算机服务(开发应用软件和维护计算系统)的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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