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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制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4: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60页(1001字)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1)财产税按照课税财产的不同范围可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别财产税。前者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多种财产综合课征的税收,后者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某些特定财产分别课征的税收。列作一般财产税课征对象的财产通常有:①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等建筑物及土地改良物;②个人拥有的有形财产收益权,包括存款、贷款、购买的公司债券和股权以及不动产使用的收益权;③某些无形资产收益权,如特许权使用费;④营业用动产及车船等交通工具。列作免税财产的一般有:①个人及其家庭日常使用的家具、日用器具、食品等生活必需品;②个人及其家庭投保的生命保险金;③农业用地、农作物及其他农用资产;④个人从事职业的用品;⑤科研教学用的资产;⑥非营业用的收藏、收集品;⑦个人获得的抚恤金、养老金;⑧专利权、着作权、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列作特别财产税课征对象的财产一般是指房产、地产以及遗赠财产等。(2)财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也有居民与非居民之分。

通常,一般财产税以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和在本国拥有财产或财产收益权的外国法人公司作为纳税人,很少涉及本国公司法人。(3)在计税依据方面,一般财产税以应税财产总额减去负债后的净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为了照顾薄产者的纳税能力,各国一般财产税制都有起征点和免征额的规定。免征额的规定方法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区别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及外国公司法人分别规定不同的免税额。

对居民或非居民个人不问其家庭构成一律按统一的免征额标准计税;另一种是对居民个人区别夫妻是否同居、有无抚养子女或抚养子女的多少等分别规定不同标准的免征额。一般地,夫妻同居者,妻子的财产视作丈夫的财产,由丈夫作为纳税人,享有免征额待遇;夫妻不同居者,夫妻双方各自分别纳税,没有免征额的优待;有抚养子女者比无抚养子女者、抚养子女多者比抚养子女少者,可得到更多的宽免额。

(4)在税率方面,一般财产税既可采用比例税率,也可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但无论哪种税率形式,税率都比较低,而且累进级距都很小,累进幅度也不太大,有些国家还采用附加税率的形式。遗产税等特别财产税一般采用超额累进税率。(5)在课征管理方面,由于财产税征管的关键在于查实应税财产数额及科学评估应税财产价值,各国税务部门都相当重视税务人员的专业培训,配备税务估价师,专门承担此项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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