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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险市场的种类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6:0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81页(1159字)

国际保险市场就是各国保险交换并在国际上延伸的总和。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由于各国贸易及各种双边、多边经济关系引起了双边或多边的保险交换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合作经营、合资经营;(2)国际再保险交换;(3)合作保险;(4)国际再保险集团。这种保险交换促进了国际上的合作与发展,同时促进了国际保险市场上承保技术的标准化。

对于国际保险市场的种类,可从不同角度对市场进行解剖。

按承保方式可将国际市场划分为原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和自保市场。原保险市场主要是指经营直接业务的保险公司。这些公司主要通过保险经纪人、代理人或本身的从业人员接受保险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经营直接业务的原保险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原保险市场包括各国经营直接业务的保险公司,以及这些公司在国外开办的从事直接业务的海外分支公司,还包括各种互助保险和合作保险;再保险市场主要由专业再保险公司、兼营再保险公司以及区域性、国际性的再保险集团构成。

保险的本质就是“千家万户保一家”。直接保险业务是通过集合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组织保险基金,来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而再保险则通过保险人分出部分业务,达到在世界或区域性的分散保险人的风险的目的。目前,国际性的再保险中心主要有:伦敦、苏黎世、慕尼黑、纽约和日本,其中伦敦市有完善的再保险机构,有雄厚的承保能力,丰富的承保经验和完备的世界性信息网络。专业再保险公司是指只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它通过接受来自世界各地的分入业务,分享直接保险人的部分保险费。

自保市场主要指一些自保性公司,自保公司是由工、商企业设立的,主要承保或再保工商企业本身业务的保险公司。自保市场有以下优势:(1)对保险资金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能完全为投资者所有;(2)自保公司常在一些低税或免税地区注册(如百慕大);(3)不必支付佣金并避免了保险人保费中的利润因素,承保成本较低;(4)属于承保自身的利益,防损积极;(5)不会出现道德风险。到1985年底,全世界已有自保公司1800多家,其中一半以上在百慕大。自保市场的兴起,是企业风险管理日益专业化和规范化的产物,它对国际保险市场的影响目前来说只是潜在的。

按区域来划分,国际保险市场可分为北美市场、英国市场、欧洲大陆市场、东方国家市场以及发展中国家市场。

按业务性质可将保险市场分为寿险市场和非寿险市场。

寿险市场主要提供定期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寿险、简易寿险、疾病保险、意外伤残保险等;非寿险指寿险以外的各种保险,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汽车险、农作物险、信用险以及保证保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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