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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交易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9:0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106页(825字)

场外交易又称上柜交易、店头交易、直接交易。

它是指证券在证券柜台交易市场上交易。它是以证券公司为中介进行的证券买卖活动。场外交易有如下的特点:它是由很多家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公司分别进行的,交易场所有大有小,设施比较简单,因而交易分散;场外交易的对象是未经批准上市的证券;交易是不定期的或是偶然发生的;通过双方协商来决定价格;证券公司既是场外交易的组织者,又是直接参与者,它们可以通过参与市场交易来组织市场活动,为证券创造转让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经批准允许经营证券交易业务的证券机构和金融机构设置的证券转让柜台;二是由允许经营证券交易业务的证券机构和金融机构基层金融单位设置的证券交易业务代理处。

场外交易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机构投资人,包括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以及有收入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基金组织;另一类是社会公众。

场外交易的方式,可分为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自营买卖,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代理买卖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行为。

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各有优缺点。

代理买卖比较灵活,但在数量和交割时间上不如自营买卖。

场外交易的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证券如须交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证券发行章程或办法必须明确规定该证券可以上市转让;发行的公司股票必须是无期限的;证券发行企业应按规定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定期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证券发行企业必须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显着,组织机构健全。

证券场外交易除了要符合以上的条件外,还须经过申请和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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