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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资本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9: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112页(692字)

银行附属资本包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混合(债务性)资本工具及次级长期债务等内容。

作为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附属资本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50%。非公开储备系指银行未在公开的会计报表中反映的,但已反映在损益账上并为银行监管机构所接受的储备。

资产重估储备有两种形式:一是某些国家允许银行随时重估其固定资产价值,这种重估价值高于取得价值的部分可列入重估储备;二是银行持有的有价证券因市价变动而高于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价值的部分,重估储备在列入附属资本时,须打55%的折扣。普通准备金和普通呆账准备金是用于防备不确定风险的准备金或呆账准备金,当损失一旦出现时可随时用于弥补,由于它对风险损失所起到的缓冲作用,故而列入附属资本项下。然而与风险资产相联系的准备金部分,当该项资产已列入资产负债表中时,列入附属资本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项风险资产的1.25个百分点,最高可达2个百分点,混合(债务性)资本工具系指具有股本资本和债务资本特性的工具。它们的明确界定因国而异,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无担保,缴足金额,不可由持有者主动赎回,除非银行被迫停业,否则它们可用于分担损失,当银行盈利不足发放股息时,可推迟支付。

这类混合性资本工具主要包括累积优先股,加拿大的长期优先股,法国的参与证券和从属证券,英国的循环从属债务和美国的强制性可转换工具等种类。次级长期债务包括普通的、无担保的不许购回的优先股和次级债务资本工具,其期限固定,作为附属资本时要求其期限必须在5年以上,其比例最多仅应相当于核心资本的50%,并应有足够的摊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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