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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细分标准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59: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01页(1096字)

市场细分是以顾客为基础的。

市场细分的出发点是消费者对商品与劳务的不同要求与欲望。市场细分的标准,对消费品市场和组织型市场是有区别的。

1.消费品市场细分标准。

可归纳为地理、人文、心理、行为等四类。

(1)地理标准。包括国家或地区、城市或乡村、山区或平原等。

(2)人文标准。包括人口、顾客的性别、年龄、家庭大小、收入水平、教育程度、民族差异、宗教信仰、文化背景、职业特点、生活习惯等。

(3)心理标准。包括心理趋向、美学观点、生活特点等。

(4)行为标准。包括购买频率、选购着眼点、新老顾主、信赖程度、使用程度、重视程度等等。

2.组织型市场的细分标准。生产者市场、中间商市场、政府市场的买主都是组织机构、因此,市场细分的对象为企业和行政机关。其购买决策是各类人员共同决定的,由于他们职责、经历、教育程度的差异,购买动机和购买行为与一般消费者也不相同,因而市场细分标准也不完全相同。

针对这些市场的细分标准主要是:

(1)买主类型。

生产者、中间商、政府机构。

(2)地理区分。

国家、地区、自然条件。

(3)经济发展水平。

原材料输出经济、工业化中的经济、工业经济。

(4)购买频率。

经常购买、偶尔购买。

(5)行业差异。

汽车工业、建筑业、电气工业等等。

(6)选购着眼点。

求便宜、重质量、赶时髦、猎新奇、着重未来发展等等。

(7)用量多少。大量使用、少量使用、经常使用、偶尔使用。

(8)了解程度。

新客户、老主顾、有希望使用等。

(9)对牌号要求。接受原牌号,坚持要求定牌。

(10)最终用户要求。工厂、企业、农户、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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