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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定价法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01: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17页(1470字)

这是一种以合理利润为依据,力求使买卖双方均感满意的定价法,亦称“君子定价法”和“温和定价法”。

其要点是,在新产品投放市场时,给其规定一个介乎于撇脂价和渗透价之间,既不高也不低的价格。这样,既能给消费者以合理的印象,又能给企业带来满意的利润,扩大了销售额又不至于冒亏损的风险。

双方均能从中受益。

这种定价法一般采用反向定价的方式。

它通过调查和咨询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意见,拟定出易为消费者接受的价格区域,然后再根据自己的期望利润进行综合,反向推算出出厂价。它充分考虑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是一种兼顾盈利和竞争的定价法。

它主要适合于以下情况。

(1)需求弹性适中、销售增长较为稳定的新产品。

这种类型的产品对价格敏感度不高,低价倾销不仅难以奏效,反而还可能得不偿失,而高价销售则由于产品本身属性的关系往往会出现更槽的局面。对该类产品采用较为温和的定价法,既不会因售价过低使生产者吃亏,也不至于因价格过高使消费者望而却步。

相反,正由于价格适中、稳定,消费者也就习惯了,购买的增长也比较稳定。

(2)大量生产和销售的新产品。

一般来说,大批量生产销售的产品可以用渗透定价法,但由于在新产品试制期间,生产成本较高,定价过低,将使生产者微利乃至亏损,需冒较大风险,若无雄厚实力则难以支撑。若以撇脂定价法,则又因定价过高而限制了购买量,达不到大批量生产和销售的目的。在此时采用那满意定价法,才能使双方满意,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和消费者的正常购买。

(3)供求情况稳定的生活必需品或重要生产资料等。

这类产品是生活、生产的必需品,需求弹性、供求状况也较为稳定。制定价格时,一定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不能偏向某一方面,才能维护企业的形象并保证必要的赢利水平。

这种定价法是一种在正常的生产和销售条件下采取的调和性方法,其优点在于较为稳定可靠、减少了经营风险,其缺点在于“满意”的程度难以把握,容易出现种种意外。在具体的经营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种情况。

(1)商品的质量和消费习惯。

满意定价法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消费者是否对其形成了稳定的消费习惯。如果商品质量稳定、可靠,消费者对之充分信赖,形成了一定的消费习惯,满意定价法的效果就较明显。反之则不易奏效。

(2)供求关系。供求关系动荡会引起价格的波动。例如当竞争者大量出现,产品在质量、数量、价格上超出了自己水平时,销售情况会面临困难。当原材料的价格上涨或下跌时,原来的盈利水平也会变化。在这些时候,如不关心自己的满意度,不及时调整自己的满意度,就容易给企业带来损失。这时,一定要坚决而及时地调整定价策略,随行就市地确定满意水准和价格水平。

(3)销售渠道。当原有的推销商的兴趣发生转移,不再愿意推销该产品,或推销商嫌此利薄,继续扩大该产品销售渠道发生困难时,企业的满意价格也面临着调整。

只有充分地照顾到销售者的利益,令销售者满意,保证销售网络的畅通无阻,满意定价法才能奏效。

西方企业,一般乐于把满意定价法作为基本的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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