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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与贴现的处理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05: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68页(908字)

应收票据是顾客签发的即期或在确定的未来日期支付一定数额的书面承诺。

从债务人取得的票据,对持票人来说是应收票据,对出票人来说则为应付票据。票据可分为商业应收票据和非商业应收票据,也可具体分为短期部分和长期部分。

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

票据期限与到期日的确定,是应收票据核算和计算利息的基础,而利息的计算又决定着票据到期的价值。票据有带息与不带息之分,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为票据面值加利息,不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为票据的面值。

涉及应收票据的事项应设置“应收票据”账户进行核算。当取得票据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到期收到货款时则记入它的贷方,该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总金额。

票据具有随时可以变现的特点。

应收票据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业务,由于票据有无息和带息的两种,其贴现利息的计算有所不同。

(1)无息票据贴现。无息票据在未到期时进行贴现的所得金额可用以下算式得出:

实收款=票据到期价值-(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时期)

贴现息作为期间费用列支。

(2)带息票据贴现。

带息票据贴现后所得金额可以下式算得:

实收款=票据按附息率计算的到期值-(按附息率计算的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企业贴现票据获取贴现款后要进行账务处理,处理方法一是通过“应收票据贴现”账户,二是直接冲减“应收票据”账户,主要采用前者。当取得票据时,作借记“应收票据”账户,贷记“营业收入”账户;向银行办理贴现而获得贴现款时,记借“现金”,贷“应收票据贴现”,利息差额部分作借记或贷记费用账户;票据到期兑现时,则由“应收票据”账户转入“应收票据贴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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