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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07: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81页(1255字)

当一家公司取得另一家或几家公司的控股权后,该公司成了控股公司或母公司;被控公司成为附属公司或子公司。

虽然它们也仍然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或会计实体,但由于存在着不同寻常的较为密切的经济利害关系,因而往往把控股公司和它所属的附属公司视为一个整体。为了正确地反映这一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须另外为这个经济实体编制一套财务报表,这类财务报表通常称为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有购受时和购受后编制的两种,下面分别介绍如下:

1.购受时的合并报表——购受附属公司的全部股份。在购受了附属公司全部股份的情况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须将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投资”账户余额与附属公司的“股本”、“留存收益”账户余额全部抵消,同时抵消公司间的应收、应付账款、在途的偿付欠款等往来项目。如果购受时投资金额超过账面值,其差额在合并报表中可用“商誉”或“购受附属公司股份时成本超过面值”单独列示;如果购受时投资金额低于账面值,其差额可在合并报表中用“递延贷项”或“购受附属公司股份时账面值超过成本而不能摊减资产价值部分”单独列示。

2.购受时的合并报表——购受附属公司的部分股份。

控股公司如果只购买附属公司的部分股份,则附属公司的股东权益一部分属于控股公司所有,一部分属于其他股东。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前一部分应按照抵消原则将控股公司与附属公司的相应账户予以抵消。

属于其他股东所有的部分,称为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通常把它在贷方单独地列于负债项目与股东权益之间,有时可分股本、留存收益等一一分列。

在合并损益表中,净收益中的少数股权部分应按其占子公司股权的比例计算出来,并从合并净收益中扣除。至于控股公司在购受附属公司的部分股份时,发生投资金额超过面值或低于账面值的情况,按购受全部股份的方法处理。

3.购受后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控股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投资,有两种记账方法,即权益法和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时,其投资账户要反映出所拥有的附属公司净资产份额及其变化。因此,在投资时应以投资金额借记“附属公司投资”账户;对于附属公司的收益或亏损,要按持股比例借记或贷记该账户;从附属公司收到的股利,则要贷记投资账户。

采用成本法时,投资账户只反映购受附属公司股份投入的成本数,以及投入成本增减变化。至于附属公司逐年的经营收益或亏损以及从附属公司收到的股利,都与投资账户无关。

采用权益法编制购受后的合并报表的基本要点,就是要将控股公司年终投资账户中所反映的它在附属公司中的权益和附属公司的有关账户相互抵消,在任何一年年终投资账户的余额,总是表明在附属公司股份中所占有的比例,加减在购受后附属公司留存收益的任何增减变化而影响控股权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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