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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往称呼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16:0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360页(387字)

在国际交往中,以先生、女士、小姐等相称。

对社会主义国家的人,均可称同志。对已婚的可称夫人,未婚的称小姐。对不了解婚否的女子也可以称小姐。

除此之外,还应注意以下四点:(1)对地位高的人,一般在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或大使等,按一般国家的习惯,可称“阁下”,也可称职衔、先生。如“部长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总统先生阁下”,也可简称“阁下”。但在墨西哥、美国、德国等国,则不称“阁下”而习惯称先生。(2)在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天皇为“陛下”,另外王子、公主、亲王等称为“殿下”。对有爵位的人,可称爵位或先生。(3)对教会神职成员,一般称其职位或先生。(4)对异性的宾客,不以朋友称呼。

因随着独身主义在西方社会的盛行,一般异性之间,朋友这一称呼已有专门的含义,常规与亲爱者、姘居者等同。因此,不能乱用“朋友”这一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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