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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件、常用件和非标零部件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36:1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523页(796字)

在机械制造业中为了能多生产优质产品,缩短设计和制造时间,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在产品设计中应尽量多地采用标准件或通用件。

一个国家的工业标准化程度也充分反映其工业生产的水平。

我国对标准结构要素、标准零件和标准部件都有一系列的画法、符号和代号等标准规定。螺钉、螺栓、螺母、垫圈等以及键、销、滚动轴承等均已属标准零部件。如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5782-86,即1986年制定的螺栓国际5782号标准;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1096-76,即1976年制定的平键国际1096号标准;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119-86,即1986年制定的柱销国标119号标准;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97.1-85-16,即1985年制定的垫圈国标第97、1号标准,与16的螺钉相配;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276-82,为向心球轴承的标准。

除了标准件外尚有一些无标准规定但却应用广泛、结构定型、且某些部分的尺寸已有统一的标准者,这类零件我们称之为通用件或常用件,这类零件有如齿轮、弹簧等。

齿轮的参数中,目前模数(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1357-78)与压力角(我国一般均采用20°,但国际上各个国家有不同于20°压力角的各种角度)已经标准化。

弹簧在圆柱螺旋弹簧的画法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4459.4-84)及其有关尺寸(机械制图国家标准GB2089-80)上已有标准规定,但由于弹簧的有关参数尚远未标准化,故只能归类于通用件。

非标零部件是指无标准化规定的各种零部件。

其中有些是属于尚未能制定标准化的,有些则属于不能标准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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