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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船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44: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611页(857字)

指运输散装石油类液货的船。

分原油船和成品油船两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运油船载重量一般不超过万吨级。

战后由于石油勘探技术的进步,世界产油国数量增多,原油用量也与日俱增,油船载重吨位迅速增大,从数万吨发展到数十万吨。目前超大型原油船的载重量已发展到55万吨。成品油船主要装运轻、重柴油和汽油、润滑油等,因批量较少,故较原油船为小,一般都在3万吨以下。因考虑同时兼运几种油种,货油舱分隔较多;货油系统之间还考虑在驳运时相互间不致混杂而影响成品油的质量。

船上设油泵和管系,与船内同一油种的货油舱相通以利加速装卸。油船常设计成尾机型、单甲板的船型。

货油舱设有连续纵舱壁,以增强船体纵强度和减少货油自由液面对船舶稳性的影响。小型油船在主甲板上尚设置膨胀井。

货油舱前后端需要设隔离空舱。油船根据装运油种的挥发性和易燃性应有一定的降温、探火、防火、灭火设施和系统。

国际海事组织对2万吨以上的原油船要求设置惰性气体装置,保证货油舱内在任何状态下含氧量均低于8%,以防爆燃。在防止船舶因漏油污染海洋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对2万吨以上的原油船,要求利用原油洗舱,并和3万吨以上的成品油船一样要求设专用压载水舱,货油舱内不再注入海水作压载用,以防止排出时含残油的压载水污染海洋。另外,对货油舱的保护面积也作了规定,限制货油舱与外界的接触范围,故出现了设双层底和空边舱的新船型。一般中小型油船在船上设污油舱、货油舱作压载水舱后之压载水须经处理后方可向海洋排放,或将含残油之压载水排至岸上处理。

近年来由于海上油船漏油事故频繁发生,为了防止船舶向海洋漏油,于1992年在伦敦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32次会议正式决定:从1993年7月6日以后签订的5千载重吨以上的油船必须采用双壳结构,而油舱内船底与船舷要制成双层结构,以使外壳破损后,内壳保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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