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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业产业政策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47:3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651页(1088字)

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是指汽车生产国或地区为了更有效地发展其汽车工业,根据其自身的发展情况和国际环境变化而制定的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切实、合理、易于操纵的产业政策能够有效地适应国际国内市场变化,指导其生产,同时,由于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国内市场、贸易情况等的变化,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又必须针对不同情况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汽车工业国家为了发展其汽车工业,一般地都制定有适合自己的产业政策,这些产业政策与其汽车工业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具有明显的特点。一些汽车工业先进的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其产业政策的特点是以企业为主体提高其竞争能力,政府援助并放宽有关规定,促进各个领域的产业协作;在汽车工业较先进的国家如西班牙、韩国、巴西、墨西哥等,由于有中高度的国产化,其产业政策则表现为扶持生产汽车主要机能部件,鼓励零部件及整车的出口,其中韩国整车及零部件出口在最近几年更达到相当的规模;对一些汽车工业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国产化程度较低,其产业政策则多为扩大主要机能部件组装,扶植并发展通用部件生产,提高部件生产批量。

产业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汽车工业的发展。

日本在其汽车国产化初期就在工商省设置了专门的委员会,1935年确定汽车工业纲要,1936年公布“汽车制造事业法”,并分别在1952年、1955年、1956年制定了“企业合理化促进法”、“国民车扶植纲要”、“机械工业振兴法”,1965年轿车整车进口自由化,1978年取消进口汽车关税,1981年实行对美出口轿车的自主限制。正是由于这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才使日本汽车工业在战后迅速发展壮大,到80年代终于取代美国而占据汽车业霸主地位。

韩国汽车工业自60年代开始起步,在一开始就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扶植,1962年韩国政府就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并颁布了“汽车工业扶植法”,一方面由当局指定公司按不同产品分工建设汽车厂,在经济方面给予支持;另一方面采取行政和经济措施,严格限制汽车进口,对国内市场实行高度的保护,为其汽车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相继实施1969年的“汽车工业育成计划”、1973年的“汽车工业长期振兴计划”、1980年的“汽车工业统筹措施”、1981年的“汽车工业合理化计划”、1987年的取消生产车种限制等等政策和措施,这些无疑对南朝鲜汽车工业的发展起到保护、扶植和引导的作用,以致于短短的30年时间里,南朝鲜汽车工业从无到有,一跃而成为汽车生产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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