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标准的国际协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88页(1084字)
各国的审计标准都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
但是,政府间的合作项目、国际组织主办的各类项目都要涉及到审计问题。现代企业逐步走向国际化,大型跨国公司的审计工作可能要由许多不同国家的审计师共同完成。
而近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在向“证券化”转变。凡此种种,都说明了审计标准在国际间协调的必要性。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影响到稀有资源在国际间更为合理地分配和使用,并涉及到各国维护本国经济和社会利益的问题。为此,联合国和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以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作出了努力和贡献。
1977年,联合国发布了“发展中国家政府审计手册”,在手册中对审计标准加以解释,对典型的审计标准的内容加以说明,并在联合国所组织的一些会议上进行讨论。1988年10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联合国政府会计和审计专家组会议,提出了一份审计标准体系文件。文件建议一个国家的审计标准体系可以按照七个部分制定:
1.审计标准序言;
2.专业标准;
3.实施标准;
4.审计报告标准;
5.扩大范围的审计标准;
6.质量保证标准;
7.其他标准。
从1979年7月至1987年11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ion of accountants,简称IFAC)下设置的国际审计惯例委员会(International auditing practices committe,简称IAPC)发布了26份《国际审计指南》,内容涉及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技术和审计管理等各个方面。文件的发布,有助于各国审计标准的制定,尽量地做到在国际间的协调。
审计标准在宏观上的国际协调对微观将产生影响。
在宏观上,国际金融市场迫切要求财务报告及审计更加统一。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的公司,都必须遵守一定的国际标准,因此,完善一个国家内的审计标准显得更为重要。
审计标准的国际协调化,将会极大地促进国际金融体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