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医大辞典》第594页(185字)
五迟之一。
出《小儿药证直诀》。《证治准绳·幼科》:“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膝骨成,乃能行。”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
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脾胃虚弱,元气不充,影响筋骨的发育,故迟迟不能行动。
肝肾虚弱者,宜滋补肝肾,用六味地黄丸加鹿胶、牛膝之类;元气不足者,宜补益元气,用调元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