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春

书籍:中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0:13:38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大辞典》第8页(1109字)

【介绍】:

江省鹤岗市发达农副产品经销有限公司总经理。

出生于1953年。高中学历。1971年从学校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在鹤岗市矿务局当井下工人。1974年,改革的春风使他走上经商之路。他先从个体户开始,没有资金,他变卖了家中的自行车、缝纫机、家电和部分住房。先从卖开始,然后长途贩运蔬菜、水果。几经挫折,几乎倾家荡产,走上绝路。在亲友的鼓励和帮助下,他又贩大豆。

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化险为夷,第一次有了盈利。1979年于永春针对鹤岗地处偏僻的特点,正式选择了蔬菜批发这个行业,到山东、天津、广西、四川等地发运各种蔬菜。经几年商海的锻炼,他终于掌握了蔬菜保管、发运、储存及经营的基本规律、买卖越做越活、越做越大,逐步使鹤岗市蔬菜市场活跃起来。1989年,于永春开始和全国各地的商业伙伴合作,由行商变坐商,为外地客商帮销代销。

他恪守“信誉第一、客商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想客商所想,急客商所急,真诚地为客户着想,有时微利服务,有时自己亏损服务,有时甚至无偿援助有困难的客户,外省报纸曾在头版头条报道他助人为乐的感人事迹。他很快赢得省内外客商的信任和尊敬,客商由十几家发展到八十多家。对顾客他更讲商业信誉,从不做一件对不起顾客的事情。

工作人员在送货时发生了差错,他立即要求登门道歉,并以好货换回次货。高度的职业道德,使他的生意如日中天,迅速占领了全市蔬菜市场、几十万居民食用蔬菜的三分之一由他供应,成了全市举足轻重的——蔬菜大王。于永春没有忘记是党的好政策使他踏上致富之路。他以点水之恩,涌泉当报的心情,把利益还报于国家、还报于社会、还报于人民。当他得知全市花生米脱销和农民没有土豆种的消息时,他先后赔钱五万多元,以高价进、低价出的方式,让居民有花生吃,农民有土豆种子,帮助政府解决了困难。

几年来他向社会进行各种捐助10多万元,经常为敬老院送钱和物品。他见市商会没有经济实体,开展会务工作有困难,自己出钱到山东省平度市为商会办企业,连续几个月在外地摸爬滚打干事业。使企业当年收益上百万元。为此,人民给了他应得的荣誉。

他先后被评为市先进个体劳动者、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市先进企业标兵。并兼任省、市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常委、市工商联副会长、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市个体协会理事。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发达农副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邮编:154100

电话:(0454)322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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