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制沿革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1:00: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1页(1028字)

自1872年以来,日本学制历经改革,基本上走了一条引进、借鉴别国学制、逐步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日本学制的路子。

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界,可化为两大发展阶段。明治维新以前,学校教育大多是以佛教儒家为背景发展起来的。德川幕府统治时期,学校有藩学、寺子屋和私塾等。1872年,明治政府以追赶欧美为指导思想,开始重视教育,颁布了《学制令》。

该法令规定整齐化一的教育集权体制,中央设文部省统管教育,下设大学区、中学区和小学区。规定儿童6岁入学,接受8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分初小和高校名4年,中学分初中高中各3年。

高等学校采用分科制,设文、理、法、医、工5科。《学制令》是日本近代第一个教育改革法令,对建立日本学校制度和促进教育的普及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1879年,日本以自由主义为基础,以美国学制为蓝本,颁布了《教育令》,规定废除学区制和中央集权制,将8年义务教育缩短为4年。

但是这次改革不但没有取得良好结果,反而导致了思想上的混乱和小学入学率的下降。鉴于这种情况,1885年再次着手进行学制改革以整顿以往的学校系统,确立了以小学为基础的连贯的学制系统,形成了双轨学制,一轨是培养“英才”的“主系”学校系统,另一轨是培养忠顺国民的“旁系”学校系统。明治23年(1890)《教育敕语》的颁布确立了日本的教育根本方针,要求教育要以实现“臣民克忠克孝,亿兆一心”,维护天皇体制为目的。

至此,明治初期的频繁改革便告结束。1918年为改革学制公布了《大学令》和《高等学校令》,规定五年制寻常中学不变,将2年制高级中学改为3年,加上大学3年,这次改革后的学制就是一直延续到二战之前的“6-5-3-3”学制。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1947年在美国使节团的建议下,制定了两大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即《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废除过去的“6-5-3-3”学制,建立了美国式的“6-3-3-4”单轨学制,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从而以法律形式把新学制固定下来,为以后教育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50年代的改革主要是加强中央的权限。60年代在“国民收入信增计划”的影响下,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加速高中“多样化”,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短期大学和创建高等专科学校。

70年代的改革的目的是试点创造新学制,改革高等教育结构,使整个教育制度适应能力的“多样化”、“个性化”的要求,总之,战后奠定的学制虽经多次改革,但其基本框架仍无多大改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