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中小学教育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1:13:2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9页(1564字)

在中小学教育阶段,普及义务教育是其最重要的一环,普及义务教育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和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基础。

普及义务教育制度是随着现代化大生产和现代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并不断地发展着。从19世纪后半期起,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通过法律推行初等义务教育制度;进入20世纪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实施中等义务教育。例如,美国普及义务教育的年限从8年到12年不等,但实际上1975年全国适龄青年在中学学习者达到98%,据1976年3月的统计,美国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数为12.4年。因此可以认为美国普及义务教育已达到高中阶段,并有向初级学院发展的趋势。英国实际11年义务教育,1980年中等教育的入学率达91%。德国义务教育年限为12年,其中9年为全日制普通义务教育,3年为半日制职业义务教育,在50年代全日制普通义务教育普及率达99%以上。日本义务教育年限是9年,但1988年高中入学率达到94.7%。苏联在1980年以前就实现了完全中等(10年制)义务教育。在发展中国家里,朝鲜1975年就全面地普及了11年制义务教育。

目前世界各国实施普及义务教育的基本经验是:(1)认清意义,把普及义务教育作为重要国策;(2)重视教育立法,为实施普及义务教育提供法律保证;(3)免费教育视为实施普及义务教育的重要支柱;(4)筹措所需经费是普及主务教育的经济保证;(5)培养足够的合格教师是保证普及义务教育的关键;(6)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是普及义务教育的重要原则。

普及义务教育的发展趋向是:(1)义务教育观在发生变化。许多国家在宪法中把“义务教育”与“受教育权利”并列,并把“义务教育”看作是保障“受教育权利”的优先手段。

“义务教育”中所包含的“强制”性质,将转化为“普及化”的含义。(2)普及义务教育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一端伸向幼儿教育阶段,另一端向高等教育阶段发展,成人教育将普及化。

(3)各国将进一步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质量。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普通中小学的教学改革主要有三点:(1)教材改革,重视科学教育;(2)方法改革,注重智能培养;(3)改善条件,更新教学设备。当前各国普通学校的课程,主要科目设置及其在教学计划中所占比重大体一致,选修课和职业训练课程的比重有较大差异。美国和日本选修课的比重达到50%左右,中国和苏联只占10%上下。

美国和日本由于实行自由选课制,职业课程的多少因人而异。苏联的普通中学具有双重使命,职业课程占全部课程的15.6%。

中、法、英、德的高中以培养学生升大学为目标,不开职业课程。

中小学历来常用的教学方法,如讲述、谈话、演示、参观、实验、观察、练习、复习、自学等等,至今仍不失为有效的教学方法。

战后出现的许多新方法,如发现法、问题法、掌握法、学导法和暗示法等等,也或多或少地在运用之中。现代教学方法是一个体系,应当灵活地、合理地、综合地运用,才能提高教学效果。

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教学管理形式,中、苏等国实行学时制;美、日等国实行学分制;英、法等国实行分科制。班级授课制仍为各国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小组教学和个别教学是辅助形式。教学效果的检查包括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智能发展和品德修养情况的检查。

评定成绩采取记分的方式,或采取鉴定的方式。有的国家在进行不记分的实验。

未来的教学将向传授知识、培养智能、发展个性三者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在课程、教学方法、教学形式、教学评定等方面作相应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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