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之万一华伦教育改革方案》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2:20: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83页(833字)

1944年11月法国临时政府委托着名物理学家郎之万(P.Langvin)主持一个委员会制定战后教改计划,1946年郎之万去世后,由心理学家华伦(H.Wallon)主持,1947年委员会向议会提出了这一教改法案,并得到通过。

《方案》在前言中批评了战前法国教育与现实生活严重脱节,学校为旧传统所支配的状况,认为这样的学校成了一种封闭环境,教育既不能在经济、科学的成长中得到发展,也不能适应社会结构的迅速改变,所以必须实施“完整的教育改革”,以完成培养现代生产者与公民的教育目标。该法案规定了如下的教改原则:(1)教育机会均等原则,儿童不论家庭、社会地位和种族如何,都有受教育的权利;(2)平等原则,承认一切工作(手工的、技术的、艺术工作等)都具有同样的物质价值、道德价值和技术价值;(3)民主原则,在尊重儿童的基础上,给所有儿童实施完备的教育;(4)指导原则,为了尊重和充分发展每个学生的才能,先给学生一般性的方向指导,然后再给予职业方向指导;(5)专门化教育和普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6)继续教育原则,使离校青年能够继续接受教育。依据上述原则,提出了如下改革方案:把学校系统分成两大部分,第一阶段为强迫义务教育,包括三个时期:基础教育期(6-11岁)、方向指导期(12-15岁)和分科教育期(15-18岁),分科教育期又分为实际科、职业科和理论科,前两科毕业生分别获“职业适任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理论科毕业生将取得学士学位的考试资格,其中的技术科学组的学生所获“技术学士学位”。第二阶段为高等教育阶段,分两年预科、两年硕士和国家学位3级。该法案还规定,增设经济科、增加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比重;在师资方面,要求所有教师都须经师范大学培养等。法案颁布后由于当时政局屡屡变动,保守势力较强,加上法国对越南和阿尔及利亚的侵略战争,致使这一法案未能付诸实施,但其中的基本要求和建议对以后法国历次教育改革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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