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法》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2:35:3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101页(942字)

1958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总统艾森豪威尔亲自批准、联邦政府颁布的战后重要教育大法。

这次改革主要是迎接来自苏联人造卫星发射成功的挑战,力求取得科技竞赛的领先地位,要求教育能为其在政治、经济和科技上不断加强实力服务,保持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该法案共10章,中心内容是联邦政府增拔大量教育经费,加强科学技术教育和人才的训练。规定从1959年到1962年拔款8亿多美元以加强如下一些措施的实行:(1)加强普通教育公立学校的数学、科学和外语教学,改编课程内容,突破旧教材的落后局面,设置理科实验室,建立外语教学中心,加强视听电化教学设备,重视对中学生的指导、辅导和测验工作。

(2)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设置各种现代化教育媒介如电视、广播、电影和交通工具等。

(3)对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经费给予大量资助,以奖励科学技术研究的发展。(4)发放大学生学习贷金,凡在科学、数学、工程或现代外语方面才华出众的、以及立志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本科生、研究生都可申请贷款求学。

(5)确立“国防奖学金”,规定每年奖励1500名研究生进入高级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以解决大学教师的不足和国家急需的博士人才。此外,法令还要求各地区推行职业技术教育计划,对各州和地方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给予援助,以改变各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状况。

1964年,美国决定将“国防教育法”延长到1968年,在内容方面作了如下补充:扩大学习贷款范围,除公立学校以外,非营利的、高于中等学校程度的商业、技术、护士等学校的学生也可申请贷款;除“新三艺”外,得到补助的学科增加到历史、地理、公民学、英文与阅读等学科;指导、辅导与测验的计划范围从公立学校扩大到公立小学、初级学院和技术学校;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外语教学和国际交流。

1982年国会对“国防教育法”又作了新的补充,增加拔款,以提高教学质量、应付来自日本、联邦德国在科技、贸易,苏联在空间技术、战略武器等方面的挑战。《国防教育法》是美国教育立法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里程碑,增拔的大量教育经费,对更新课程内容、提高教育质量等很多方面,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其影响范围之广也是史无前例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