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暂行规程(草案)》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5:12: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62页(552字)

1952年3月公布。

《规程(草案)》分8章(包括总则、设置、领导、教学计划、教材、教导原则、成绩考查、升级留级、转学、休学、退学及毕业。组织编制及会议制度、经费及设备、附则),共45条。

其中规定:中学教育的任务是用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青年一代,使他们的身心获得全面的发展,以便为升入高等学校或参加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中学应对学生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教育,其主要目标如下:(1)使学生能正确运用本国语文,得到现代化科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养成科学的世界观。(2)发展学生为祖国效忠、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养成其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国民公德和刚毅勇敢、自觉遵守纪律的优良品质。(3)培养学生体育卫生的智能和习惯,以养成其强健的体格。

(4)陶冶学生的审美观念,并启发其艺术的创造能力。中学修业六年,初高两级各三年。中学教导工作采取教师责任制,由教师负责各项教学工作和学生思想行为的指导,以贯彻中学教育全面发展的宗旨。中学采取校长责任制。中学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中国革命常识、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共同纲领、时事政策、外国语、体育、音乐、美术、制图等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