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学、小学、各级师范学校及工农业余学校推行简化汉字的通知》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5:14:06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63页(295字)

1955年11月由教育部公布。

《通知》规定:(1)全国中小学各级师范学校以及工农业余学校的教学、学生作业和日常书写布告、函件等。必须使用简化汉字,原有繁体字课本,阅读时仍可教繁体字,书写时不再要求用繁体字。(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的公文,函件、出版物等应该逐步地使用简化汉字,并应逐步横排、横写。1956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方案共3部分:第1部分是已通用的230个简化字;第2部分是公布试用的285个简化汉字,第3部分是公布试用的汉字偏旁简化表。

至1958年初,小学语文课本和扫盲教材,已普遍使用了上述3部分简化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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