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问答写卷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国伦理大辞典》第205页(1083字)
西藏吐蕃王朝时期的一部未曾受到宗教侵染的重要伦理学文献。
见之于敦煌古藏文文书P·T·1283号卷。该文献分印成33页,达532行。它以兄与弟对话的形式,论述了如何待人接物的礼节及处理君臣、父子、师生和主奴乃至夫妻之间的伦理关系等问题。认为对人要“施以真言”,“不说谎言”,才能取得“信任”;对凡是“可信赖者”,一定要“依靠之”,而对“不可信赖者”,则切勿依靠。
提出做人的道德标准应是“公正、孝敬、和蔼、温顺、怜悯、不怒、报恩、知耻、谨慎而勤奋。”斥责“偏袒、暴厉、轻浮、无耻、忘恩、无同情心、易怒、骄傲、懒惰。”主张“王之国法”,必须实行“均等”的“公正”原则:对于统治者,“为官公正,现时即于己有益,此为颠扑不破之理,……若能不偏不倚,则谁能对之不钦佩折服!”“若为长官,应如虚空普罩天下,应如称戥一样公平”;对于被统治者,即使遇到“行罪恶人超生,正直善人处死”的不公正之事,也要有“认可、忍耐之力”。绝对遵从法律上的道德戒律,否则“查明实情,将伤人者及其子孙一并杀之,以绝其嗣。”只有这样,“主奴之间、官仆之间、老壮之间”,才能“行公正之法”,才不至于“出现伤风败俗之事”,达到天下“同心协力,不仅眷属和睦,行至何方亦相安无事。子与父同心,弟与兄同心,奴与主同心,妻与夫同心,仆与官同心,如此,则公正无误,齐心协力,大家皆得安宁”这样一种道德境界。认为必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养育之恩,应尽力报答”。“儿辈能使父母、师长不感遗憾抱恨,即为最上之孝敬”。
如果“不孝敬父母、上师,即如同畜牲,徒有‘人’名而已”。强调人伦关系及社会秩序“应有长幼之序,官仆之分,主奴之别”,每个人都必须维护而决不能破坏。娶妻应重财富与智慧,选婿则应先重智慧而后财富。对妻子的道德要求是“为人厚道”,否则,“无论多么美貌”,也不要与之“结合”。注重道德修养与道德实践,认为任何时候,都不能“背地讥毁”,更不能“苛责他人”而“疏于认识自己”,“如要指责对方”,必须“首先克服自己缺点,以后不再重犯,此谓自我纠谬”。提倡“行事适可而止,恰如其分”。
“瞻前顾后,为未来永久之平安”,“不断做出新成绩”。强调人应该经常保持“心境宽松,思想开朗”,“勿沾染恶习,勿做无理之事”。
这个文献是吐蕃王朝时期藏民族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的珍贵史料,其中基本上没有宗教意识的渗透。汉译篇有王尧和陈践的《敦煌藏文〈礼仪问答写卷〉译解》。有人称该文献相当于汉民族的《论语》,在藏民族伦理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