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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书籍:引用语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01:08:07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四川辞书出版社《引用语辞典》第22页(542字)

兵器是不祥之器,迫不得已才使用它。

|表示要慎用武力。语出《六韬·文韬·兵道》:“圣王号兵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按:老子》三一章:“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文字小异。)三国·蜀·诸葛亮《便宜十六策·治军第九》:“黄帝战于钜鹿之野,唐战于丹浦之水,伐有苗,禹讨有扈,自五帝三王至圣之主,德化如斯,尚加之以威武。故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唐·李白《战城南》:“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旧唐书·韦皋传·附刘辟》:“诏曰:朕闻皇祖玄元之诫曰:‘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资治通鉴·梁纪·武帝普通二年》:“魏发近郡兵万五千人,使送柔然可汗阿那返国。尚书左丞张普惠上疏,以为:此乃边将贪窃一时之功,不思兵为凶器,王者不得已而用之。”也单引①〔兵者凶器〕。《国语·越语下》:“夫勇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争者事之末也。”《史记·酷吏列传·张汤》:“狄山曰:‘兵者凶器。未易数动。

’”三国·蜀·诸葛亮《将苑·将志》:“兵者凶器,将者危任,是以器刚则缺,任重则危。”②〔不得已而用之〕。

唐·陛贽《论关中事宜状》:“此诚英主拨乱拯物,不得已而用之。”清·梁维枢《玉剑尊闻·政事》:“刑者,不得已而用之,圣人常加钦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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