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贷民经商
书籍:太平天国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8 05:28:4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809页(322字)
太平天囯奖掖和保护商业的一种措施。
负责苏浙军政事务的最高统帅忠王李秀成,对那些缺乏资本的商贾“借其本而资其生,不要其利,六个月将本缴还”。如克杭州后,李秀成立即下令从嘉兴“载钱二十万千来杭”,贷给商民以为资本,不取利息。
在海宁通元镇,对那些无力开店者,“店许发本,永不取民间分毫”。
在苏州,太平天囯鼓励人民“各谋生业,开出铺面。无资本者,具呈请领本钱,或呈明何业,仍估定货价,于售卖后缴还钱七成,留三成,俾其永远借以运转”。1863年夏,当天京城生计困难时,李秀成曾发放银钱给贫民,让他们“各自领钱,作些小买卖”。
由此可见,发钱贷民经商是较为普遍的,它对太平天囯商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