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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军军纪

书籍:太平天国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7 22:20:24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38页(1092字)

太平军自广西金田至南京途中,即有种种军纪、军律之规定。

定都天京后,太平军军纪日趋完备,并由天王洪秀全以诏令形式刊刻颁行。

太平军起义之初,洪秀全为太平军规定简明军律五条:一遵条命;二别男行女行;三秋毫无犯;四公心和傩;五同心合力,不得临阵退缩。

此后,又陆续颁布律令,命军队遵守,累计有62条,内容涉及礼拜、扎营、操练、作战、官兵关系、军民关系诸方面。其中有:每逢礼拜日,虔诚赞诵天父皇上帝恩德,不得怠慢;扎营须详察地形,不得随意驻扎;营盘须保持洁净、安静,不得“运化”作践,大呼小叫;平时磨洗刀锚,操练武艺,不得偷安;战时听从号旗指挥,踊跃杀敌,不得临阵退避;凡缴获俱归圣库,不得私取私藏;官兵尊卑有序,不得吹洋烟、吃黄烟、饮酒,不得赌博、编唱邪歌邪戏;军次各地,不得虏掠、奸淫、焚屋,不得强拉百姓挑抬,不得强带他人子弟作自家子弟等规定。

太平天囯定都天京后,相继刊刻、重刻了《太平条规》及《十款天条》等有关太平军军纪的诏令,制订了《行军总要》,太平军军纪趋于系统化、条文化。《太平条规》包括“定营规条十要”和“行营规矩”十令两部分,内容与上述律令大体相同,但更简洁明了。

《行军总要》是在总结行军作战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的,内容包括“陆路号令”、“水路号令”、“点兵号令”、“传官号令”、“查察号令”、“防敌要道”、“禁止号令”、“体惜号令”、“试兵号令”九部分。举凡水陆行军队形、队列;扎营要求、规范;接敌队形、阵式;各营旗色、指挥联络信号;兵丁名册、名牌;官兵间的体惜与扶助;军队操练及督察等都有明确规定,以期纪律严明、练习娴熟,增强战斗力。

《十款天条》为太平天囯上下所奉最高权威的宗教戒条,其中有关太平军军纪部分,主要有:不好杀人害人;不好奸邪淫乱;不好偷窃劫抢;不好起贪心等。除以诏书形式制定和颁行太平军军纪,天王洪秀全还常以诏令的形式具体规定太平军军纪。

太平天囯各王对所统军队也有一些更为细致的军纪、军律规定。

太平军军纪吸收了中国历代农民起义队伍的纪律和条令内容,又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并以西方基督教教义作为其核心和主要依据。

太平军在广西时,其军纪严明。进入湖南后,入伍者日众,品流纷杂,军纪比前稍有松懈。1856年天京变乱后,由于宗教热情的锐减和中枢威望的下降,太平军军纪日趋涣散,特别是对收纳的广东入赣来的“花旗”与苏浙清方投降的兵勇,未能加以整编改造,使得军纪受其腐蚀而遭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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