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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十斩十除

书籍:太平天国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7 22:24:49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101页(479字)

(1)太平天囯的刑律。

沈梓《避寇日记》记“十诫、十嘱、十除、十斩四十条”,其中“嘱者,劝人从其教也”,是以教育为主的说教,而“十诫、十斩、十除”,则是强制执行的刑律。《醒世文》:“天条十款当谨记,十斩十除须凛遵。”“十诫”即十款天条。太平天囯政教合一,故宗教教规同时也是国家法律。

《避寇日记》:“除者,除去恶习,如乌烟、花酒、释道之类。斩者,斩违教者也。”《鳅闻日记》:“闻得贼中接到南京贼例十条,伪禁洋烟、旱烟,及无故杀人、掠货、拆屋、伐树等事。”亦“十斩”、“十除”之类。

(2)即“天法”。《孙子·始计篇》:“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太平天囯印行的《武略·孙子·始计第一》改为:“法者,十诫、十斩、十除也。”用兵五事中的“法”,按宋梅臣的注释:“曲制,部曲队伍分画必有制也;官道,裨校首长统率必有道也;主用,主军之资粮百物必有用度也。”(其他各家注孙子,大都点为六法)《武略》所改则与用兵无关,而要求将士遵守所谓“天法”,即为“十诫、十斩、十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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