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行女行
书籍:太平天国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7 23:49:16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230页(593字)
太平天囯一种分别男女的制度。
太平天囯团营起义时,往往全家参加。为了防止淫乱,有女营之设,分别男行女行。
除首义诸王外,自侯相以下,虽夫妻不得同宿,母子亦必别居,违禁令者谓之犯天条,罪至斩首。《天条书》:“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
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后把这种制度推行到天京等地民间。《东王杨秀清劝告天京人民诰谕》:“迨其后仰承天意,分为男行女行,以杜淫乱之渐,不过暂时分离,将来罪隶诛锄,仍然完聚。”甲寅四年(1854)正月,秋官又正丞相(一说冬官又正丞相)陈宗扬夫妇因屡次私合被一同斩首示众,镇国侯卢贤拔也因夫妻同宿而被革爵,引起朝内军中的震动与不满。
杨秀清乃于同年八月二十四日以“天父”名义降旨:“尔好铺排尔一班小弟、小妹团聚成家。
排得定定叠叠,我天父自有安排也。”事见《天父圣旨》。此后,废除夫妻隔离的制度,并于次年春设婚娶官,“开亲”婚配。
但仍严男女之大防。《幼主诏书(十救诗)》:“男别女,女别男,别上天,逆法严。男行女行齐脱凡,犯条过刀谁人甘?”后期在新克城市仍设“姊妹馆”,分男行女行。《忠王李秀成给侄容椿子容发谆谕》:“仰尔查明城中妇女,总要分别男归男行,女归女行,不得混杂。如有不遵,尔可按法处治。”俟秩序大定方才解散姊妹馆,起到了保护妇女、维持军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