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232页(181字)
太平天国称民间庆贺传统的农历春节为“私过妖年”,下令禁止,违者要受惩罚。
柯超《辛壬琐记》:“(太平天囯)以今年(同治元年壬戌)正月十二日为元旦,先出伪示,晓谕民间,不准仍照旧历。”胡长龄《俭德斋随笔》:“贼之年月,每年十二月,无闰,……故有于同治元年十二月三十日‘赛神者’,谓之‘私过妖年’,乡官例得责而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