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

书籍: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8:06:5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98页(628字)

一个公司通过各种手段接管和吞并另一个公司,使其丧失了法人实体。

兼并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一个公司买进另一个公司的资产;(2)一个公司买进另一个公司的股票,成为另一个公司的控股公司;(3)一个公司向另一个公司的所有者发行股票,从而使另一个公司丧失其实体。需要注意,兼并不等于合并,合并是组成一个新公司,一旦新公司成立,原来的各公司将不复存在。

在考察兼并的动机及其后果时,通常需将它区分为三种形式,这就是水平兼并、垂直兼并和混合兼并。水平兼并指的是发生在两个竞争者之间的兼并,垂直兼并指的是在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发生的兼并,混合兼并(或简称混合)则是指在彼此没有补充性的市场(或生产过程)的两个公司之间发生的兼并。

一般来说,混合兼并在总的兼并活动中所占份额在大西洋两岸国家中一直在增长,并且它在美国比在英国或大多数西方国家更高得多。

企业和公司从事兼并活动被认为基于不同的动机。例如,水平兼并可能是出于追求垄断地位的动机,也可能是出于减低成本和取得规模经济效益的动机。混合兼并的主要动机则在于寻求多样化,以减低对于现存单一经营业务的依赖。此外,兼并活动的其他动机还与市场的不完全性、税收体制等等相联系。

在那些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大公司,经营者(经理阶层)追求公司增长与发展的动机成为公司兼并活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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