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金工资理论

书籍: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8:08:4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114页(562字)

19世纪中期出现的一种工资理论,主要论点是工资决定于雇主在其生产计划中预留的固定数量的工资基金和工人之数。

由于这一理论假定相对于一定数量工人的工资基金量是预先确定而不可变动的,因而由此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在长期中只有减少人口才是大幅度提高工资水平的有效方法。

工资基金论的思想渊源至少可以追溯至18世纪的一些重要古典学者,例如魁奈、休谟、斯密等人,他们提出的资本是为维持劳动的一种预付的观点,为将资本视为一笔工资基金的学说奠定了思想基础。以后,到19世纪中期,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阐述了工资基金理论,遂使这一理论作为一种经典表达而传播开来。

然而不久人们认识到,所谓的工资基金并不是一个固定的量,工资不仅可以从某一基金中支付,而且还可以从现时生产中支付,故逐渐放弃了这一理论而转向边际生产力理论。可是,就在边际主义思潮盛行和发展的同时,一些新古典的重要代表诸如杰文斯、庞巴维克、魏克赛尔等人又发展了一种新的资本与生产理论,这种理论的显着特点是强调时间分析,而其思想基础却是关于资本是预付或工资基金这样一种观点,他们在这一基础上探讨如何选择最优生产时期的问题。这样便又在更高的抽象水平上重新恢复了工资基金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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