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理论

书籍: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8:09: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128页(2026字)

现代经济学一个组成部分,主要研究厂商、行业乃至整个经济中利润量、利润份额与利润率的决定问题。

虽然利润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已经历很长时期,然而经济学家关于利润范畴的定义并不一致。曾有一种理论将利润视为利息的同义语,另一种作法是将利润等同于所有非劳动收入。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利润与利息和地租之间的混淆。

对各种利润理论可以根据它们关于利润范畴的定义,将利润视为均衡还是非均衡现象,静态还是动态现象,以及如何说明利润对其他经济变量的效应和利润起源等等来加以分类。

新古典的厂商最大利润均衡理论实际上并没有给出利润量(以及份额和率)的确定解。因为在长期均衡时利润将等于零。

这当然指的是超额利润,但正常利润究竟是如何决定的并没有回答。为了说明与竞争均衡相一致的正常利润,歇尔扩展李嘉图的地租理论而提出了准租金原则。

这又产生了准租金或利润的收受者究竟是何种生产要素进而涉及利润的经济与道德基础问题。是克拉克第一次用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明确地将资本这一生产要素与利润联系起来。然而由于资本品具有不齐性,要把它们纳入生产函数必须将其转化为齐性,这便埋伏了矛盾,且分析的层次越高,矛盾越严重。从30年代起,特别是在战后,随着总量生产函数的广泛应用这一问题日益为人们瞩目。

新古典的后继者试图运用总量生产函数将边际生产力利润理论纳入增长理论中去,借以实现微观与宏观分析的结合。但是从宏观来看资本品由于不齐性显然不能以物质形态来计量,而资本价格作为一种内生变量又要受到利润率的制约,这最终导致新古典利润理论陷入某种困境。

古典派的利润理论与新古典的理论具有重要不同。他们将利润视为一个重要变量,它与地租构成了经济剩余。

这种剩余在资本家与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即划分为利润与地租)成为理论研究的中心问题,因为它会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重农学派直接将利润与地租合而为一,斯密则区分开二者,不过他并没有给出剩余划分为利润与地租的明确规则。他也预见到利润率的下降趋势。李嘉图则明确地指出了利润与地租之间的对立,并将利息率视为利润率的最低限。

他第一次试图将利润率的决定与定价问题分离开来,用边际土地上的谷物剩余与谷物投入之比表述利润率。至于地租则是边际以上土地具有相对较高生产力的结果。随着积累提高,人口增加,边际土地生产力递减,故地租增加,而在工资不变时利润率下降,从而地租成为障碍积累的重要因素。这既反映了利润与地租的对立,也反映了利润与工资的对立。

由此可见,古典利润理论采用的是剩余方法,它试图说明不同收入范畴之间的对立关系。

古典派的利润理论在本世纪30年代以后又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一个重要代表是斯拉法。他用一种标准商品体系取代李嘉图的单一谷物假定,来计量利润率,从而在更一般的形式上解决了价值尺度问题。此外,他还放弃了生存费用工资的假定,令工资也参予剩余分配,从而剩余产品中所体现的工资与利润间的对立得以更清楚地说明。另一个重要代表是冯·纽曼,他提出一个具有联合产品的线性经济模型,在此模型中,工资固定在生存费用水平,利润全部用于积累,则当经济实现均衡增长时将有利润率等于增长率。

这一理论的创新之处在于它的联合产品概念通过将生产过程定义为联合生产最终消费品和已老化一年的资本品的过程,避免了有关耐久资本品以及不齐性的问题。

本世纪30年代还出现了将利润视为一种非均衡现象的理论解说。这分别体现在彼特的创新理论和凯恩斯的货币理论中。熊彼特将利润的源泉归结为创新,而创新意味着原有经济均衡的打破,并且其本身的发生也是非连续和非均衡的,由此形成经济的周期波动。因此,作为对创新的刺激或报酬,利润具有导致经济动态不均衡的作用。凯恩斯在他的《货币论》中将利润视为投资与储蓄之差额,而投资与储蓄不均等必然会导致价格及经济活动水平的波动,故利润也是非,均衡的结果。

他认为在均衡条件下利润将等于零。

二次大战后,利润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便是出现了将增长与利润决定融为一体的后凯恩斯主义的理论。

代表人物有卡莱斯基、卡尔多、琼·罗宾逊及帕西内蒂等。他们将古典派的剩余方法与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相结合,发展出以不完全竞争的微观分析为基础的宏观分配理论,在这一理论中,投资量及其增长率分别成为决定利润量、份额及利润率的关键因素,而利润从而收入分配又成为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变量。这一理论代表了古典传统与凯恩斯经济学的某种结合。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的利润理论之外,近几十年来还出现了各种关于利润的行为分析理论,诸如关于厂商的利润行为特别是大公司的利润动机和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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