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生产总值

书籍: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8:11:5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172页(1328字)

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最终产品与劳务的货币价值。

它不仅反映以当年价格计算的为出售而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而且还要加上某些非交易性产品与劳务构成的估算价值。例如,自有住房的租金价值和农场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价值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估算价值。国民生产总值未扣除生产过程中资本损耗的折旧费用,但它不包括生产者耗费掉的所有中间产品,它计算的只是最终产品与劳务。

国民生产总值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活动最综合的尺度。

计算国民生产总值主要有三种方法:(1)收入流量法;(2)产品流量法;(3)价值增加法。

收入流量法又称要素支付法。这种方法是从收入角度出发,把生产要素在产品和劳务的现行生产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收入加总起来,也就是把劳动所得到的工资、土地所得到的地租、资本家所得到的利息和企业家所得到的利润加总起来计算生产产品和劳务时各种生产要素所得到的报酬的价值。一般来说,以收入流量法计算国民生产总值主要有这样几个项目:(1)工资和其它补助;(2)租金收入;(3)净利息收入;(4)利润收入,包括公司利润和非公司利润收入;(5)企业税,包括间接税和公司利润税;(6)资本折旧及统计时必须作出的误差调整。

产品流量法又称产品支出法。这种方法是从产品的最终用途出发,把经济一年中购买各项最终产品的支出加总起来,计算该年内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与劳务的市场价值,也就是把购买各种最终产品所支出的货币加在一起,求出社会最终产品流量的货币价值的总和。

一般来说,以产品流量法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主要有这样几个项目:(1)个人消费支出,包括耐用品、非耐用品、住房租金和其它劳务上的支出;(2)私人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居民住房的投资及企业存货增加额;(3)政府支出,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支出;(4)净出口,即产品与劳务的国外销售额减去从国外的购买额。

价值增加法又称增值法。

这种方法只计算一国工业和生产性企业在生产各阶段所增加的价值的总和。所谓增加值是指商品的销售收入与生产商品时所购进的原料、燃料和动力等中间费用之间的差额。

一种商品的生产要经历许多生产阶段,而不同的生产阶段涉及许多厂商。如果简单加总所有厂商的产量来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所有厂商销售的总价值就必然要大于最终使用的产品价值,这就涉及重复计算问题。

为避免这种情况,必须采用价值增加法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即只计算各生产阶段所增加的价值。假定有三个厂商。

第一个厂商生产棉花,棉花价值为100元。第二个厂商购买第一个厂商的棉花,然后纺成纱,销售价值为150元。

第三个厂商购买第二个厂商的棉纱,然后织布,销售价值为200元。用增值法计算的三个厂商的产值是三个厂商的销售收入450元(100元+150元+200元)减去厂商之间购买的中间产品价值250元(100元+150元)等于200元。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是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纯收入即为国民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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