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价格指数
书籍: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8:12: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181页(695字)
指由生产者索取的价格指数。
这种价格指数剔除了消费税、货运保险和因商品移到购买者手中而引起的其它费用。它是一个与消费价格指数相并列的指标。
生产者价格指数以前被称作批发价格指数。
其计算方法是采用以基期数量加权的拉斯派雷斯(Laspeyres,E)指数公式。这个指数由各个分项指数加总而成。其中主要的分项指数是农产品和工业商品,后者在总指数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然而,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一种工业商品可能包含铁矿石的价格、钢的价格和吊车的价格,而批发价格指数是根据这些商品的总发货量分别加权而成的。如果铁矿石的价格上涨,并且导致钢和吊车的价格上涨,当把这些商品价格按照基期数量加权而形成生产者价格指数或批发价格指数,与消费价格指数的行为相比较时,这三种商品价格上涨部分的总计就会导致过高地估计生产者价格指数。
因此,60年代末美国劳工统计署把批发价格指数按照生产工序的阶段分解为未加工产品指数、中间产品指数和最终产品指数。随着生产者价格指数概念替代了批发价格指数概念之后,按工序阶段分类的这三个指数就成为生产者价格指数最广泛使用的组成部分。
但由于产品与产业并不是等同的概念,有些产业生产的商品属于次级产品,但这种商品在其它产业中可能属于初级产品。因此,为使生产者价格指数适应产业结构的分析,又补充了一个产业一个部门价格指数。
按照分析的目的不同,生产者价格指数形成一系列互为补充的分项价格指数,即原来的批发价格指数、生产工序阶段价格指数和产业部门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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