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清偿能力

书籍: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8:24: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辞典》第379页(673字)

国际清偿能力可以定义为一国货币当局可供用来弥补收支不平衡(当汇率固定时)或影响其通货的外汇价值(当汇率浮动时)的资产存量。

它又区分为无条件的清偿能力和有条件的清偿能力,前者一般是为本国直接所有因而可以根据其意志自由支配和使用,后者通常包含使用借款便利条件等,一般只有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方可利用。由于在计量有条件的清偿能力中具有明显的实际困难,因而在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中所普遍使用的关于国际清偿能力的可行计量是总国际储备这一指标。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编辑的《国际金融统计》所使用的关于国际储备的定义,它将包括:黄金、以可兑换通货形式持有的短期外汇、特别提款权(SDRs)、在国际货币基金中的储备头寸。

截至1984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成员国所报告的持有总储备达到4380亿特别提款权(与黄金比价为每盎司35特别提款权)。在这些总储备中,8%为黄金持有(按每盎司35特别提款权计算),10%为在国际货币基金中的储备头寸,4%为特别提款权,其余为所持有的外国通货(其中大约70%是美元)。

从经济观点来看,国际清偿能力这一主题的最重要的方面是储备存量(不论是对一个国家,还是对世界整体)与其他经济变量诸如实际产出水平、价格水平以及国际收支头寸模式等等之间的关系。

人们认识到这种关系依赖于对于储备的需求函数的性质和支配储备供给的协议或安排的性质,因而很多关于国际清偿能力的文献都将分析的焦点集中于这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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